贝伦特•克兰斯是荷兰百思通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团队的负责人,并且是本事务所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他擅长资产和项目融资。在荷兰百思通律师事务所任职期间,贝伦特律师曾在众多跨境租赁交易中为承租人、出借人和权益投资者提供代理服务。他擅长设计新的交易结构和重组现有结构以适应新的资产类别,并且是这个方面的先行者。他还为客户提供结构性融资交易和债务重组方面的顾问服务。
贝伦特律师在航空法和飞机融资领域拥有特别专长,他主要在许多飞机融资交易中担任出租人或出借人的法律顾问,这些交易包括日本杠杆租赁 (JLL)、德国杠杆租赁 (GLL)、由出口信贷机构 (ECA) 支持的交易、飞机租赁组合的收购以及租赁证券化。他在航空公司破产案中为出租人和出借人提供代理服务。
近期工作包括:
- 就多宗由出口信贷机构 (ECA) 支持的飞机融资交易为一家出口信贷机构提供顾问服务
- 就涉资 4.8 亿美元的半潜式钻井平台融资为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顾问服务
- 为荷兰的能源公司提供有关跨境租赁交易重组事宜的顾问服务
其他工作包括:
- 在有关向荷兰航空公司出租波音 737 飞机的日本营运租赁交易中担任一家日本金融机构的代理律师
- 就跨国公司债务重组事宜担任一家美国金融机构的代理律师
他是国际律师协会航空法委员会前任主席,并且是航太法编委会的成员。贝伦特律师还是荷兰百思通律师事务所航空业团队的负责人。他经常发表有关资产和结构性融资问题以及飞机融资和航空法的文章,并常在会议上担任这些主题的演讲嘉宾。贝伦特律师是莱顿大学航空法法学硕士 (LLM) 课程的客座讲师,同时也是阿姆斯特丹大学结构性融资课程的客座讲师。